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公司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摆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闭资格(若为广东省外注册、执业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叠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公司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公司在岗人员,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本项目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同时,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项目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